- 炎热夏季,当心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 〖 2016-08-02 |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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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信息,针对夏季的防晒类化妆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防晒类化妆品监督抽检,发现3批次防晒类产品存在超限量使用防晒剂问题。
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标称生产(代理)企业和不合格项目为:
生产企业: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十长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SPF30PA++,检出标签标示外防晒剂:水杨酸乙酸己酯,且超标;未检出标签标示的防晒剂:二苯酮-3 、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4-甲基苄基樟脑。经标称委托方和生产企业核实,为涉嫌假冒产品。
标称北京爱博信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代理的1批次谜尚优护水嫩防晒霜检出4-甲基苄亚基樟脑超标(标称韩国进口产品)。
水杨酸乙基己酯、4-甲基苄亚基樟脑均为化妆品中限用防晒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分别为5%和4%。
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北京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核查。其中,经对标称生产企业和委托企业的现场核查,2批次标称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SPF30PA++的产品为涉嫌假冒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经营上述不合格产品的商业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北京、辽宁、重庆、云南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及时立案调查,彻底查清涉案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流向,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上述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15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邦信将持续关注。
邦信关注喷码标识的相关行业动态,夏季防晒类化妆品采购大家还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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